押一付三 ,住了一个月怎么退,快来了解了解吧
2024-07-27 1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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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一付三”这一用语常见在房屋租赁领域,“押一”是指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款项给房东作为押金,“付三”是指租房开始即支付三个月的租金。
住了一个月要搬走,上述押金和租金如何退还,首先要考虑搬走的原因是什么。换句话说,首先要注意违约方究竟是哪一方或多方?
一、房东违约
若房东擅自提前收房的,那么违约方是房东,此时租客可以向房东主张如下费用:
- 押金;
- 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
- 租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 若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租客损失的,租客还可以主张租金差价损失、搬迁费用、剩余租期的
装饰装修残值(经房东同意装修的)、经营损失。
二、租客违约
若租客租了一个月不想租了,那么违约方是租客,此时租客想要房东退还押金或租金确有困难。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根据常见的租房合同,如果租客提前解约搬走的,不仅可能依约被没收押金,还可能被房东主张违约金及房屋空置费等损失,违约金及损失的金额通常会超过押金和剩余租期对应租金的总和。
因此,不建议此时租客违约时还向房东主张退还费用,一方面维权确有困难,另一方面付出的时间、精力可能远超想象。
三、第三方原因致使房屋提前收回
提前收房的第三方原因,常见的包括房屋拆迁、自然灾害等。此种情况提前收房,既不能归责于房东,也不能归责于租客,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此时租客可以向房东主张退还押金和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
综上所述,押一付三后住了一个月怎么退,关键还是先区分违约方是谁。如果是房东,不仅可以主张全额退还押金和剩余租期的租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和损失;如果是租客违约,那么押金和剩余租金可能还不够支付违约金和损失,基本属于无费用可退;如果是第三方原因,则房东全额退还押金和剩余租期的租金即可。遇事无法自行解决时,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