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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民法典检说

2024-07-27 11:15:33 100


民法典检说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导 语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在其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创设“民法典检说”微信普法平台,从人的一生与民法典的关系出发,通过检察官说法、以案释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践行检察为民情怀。



注意啦!!!


欢迎来到今天的小课堂

问题来喽每期一问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有什么区别?



案 例

王阿姨要将房屋卖给张大爷,但没将房屋所有权存在诉讼情形告知张大爷。张大爷通过他人知道实情后非常生气,认为王阿姨不诚信,要求王阿姨承担违约责任。此时有人告知张大爷不能要求王阿姨承担违约责任,应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张大爷分不清到底该主张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咱们来听听检察官对王大爷的

疑惑是怎么解答的吧!


张大爷

检察官,啥是缔约过失责任?啥是违约责任?

检察官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均属于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受损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讲,是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存在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张大爷

听起来还有些相似,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检察官

一是发生的依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者被取消的情形而发生的责任,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协助、告知、照顾、保护等先合同义务时,合同尚未生效。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的存在为成立的前提,只发生在已经生效的合同上。

二是责任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违反的是法定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不是当事人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主要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三是构成要件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上以缔约人过错为成立要件,仅个别场合存在例外。违约责任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一般并不要求以合同债务人及有关第三人的过错为要件。

四是责任方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主要体现为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的方式,既有赔偿责任,也有违约金责任、强制履行、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方式。

张大爷

我明白了,像我这种合同未成立情形,应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检察官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缔约费用、履约费用、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损失限于直接损失,一般不包括因此错失的机会等间接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不包括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原则上不能超出履行利益,在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情况下的,当事人所应获得的信赖利益的赔偿数额不应超过有效且全部履行下所应获得的全部利益。缔约过失责任也应遵循过失相抵原则。

张大爷

谢谢检察官!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检察官温馨提示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也就是说,任何公民从事民事法律行为,都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讲究信誉、恪守信用、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不违反或规避法律,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不应为了私利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利益受损方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积极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